“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出台了相关政策,使得这个行业走上可持续健康发展道路。”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马荣在座谈会上介绍了相关政策。
“十三五”时,国家把节能环保产业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布了“三个行动”,即全民节约行动、全民节水行动,以及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并制订了“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节能产业的目标。
在战略新兴产业方面,设立了专项基金。将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特别是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的水污染治理专项正在启动,并设立了专项支持的资金。
在第三方治理方面,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强调了排污要付费,市场运作、政府引导,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并展开了一些试点工作。
今年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还开展了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主要在京津冀地区、长江经济带地区、粤港澳大湾区进行第三方治理试点。给予第三方污染治理企业减征15%企业所得税。同时在中央预算资金中拿出一部分支持第三方治理工作。
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在原来垃圾处理厂建立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同时处理废弃物,以达到协同效果。针对一些新业态产生的废弃物再利用也是下一步要加快进行治理的。
马荣特别提醒,节能减排,对于我们产业能够产生效益,希望大家能够更加关注这方面国家的政策、国家相关的导向和国家资金的引导和金融政策,给环保企业带来新的机遇。